第二十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
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,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,进一步拓宽消费领域,优化消费结构,提高消费水平,改善社会公共服务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。
一、 城乡居民收入
保持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基本同步增长,特别是尽快提高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。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城镇就业渠道,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,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,坚决制止乱摊派、滥收费等不合理现象。巩固"八七"扶贫攻坚成果,开展新一轮开发式扶贫,尽快使剩余贫困人口摆脱贫困。
二、居民生活质量
在进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费水平的基础上,重点改善居民居住和出行条件。继续实施安居工程,推行住房货币化,发展廉租房,加快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,改善居住环境。推行个人信用制度,拓宽消费信贷领域。取消限制消费的政策,鼓励轿车进入家庭。降低服务价格,刺激居民信息服务消费,提高电话和计算机普及率。加强城乡水、电、气、热以及信息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,为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创造条件。
三、人口控制
继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,稳定低生育水平,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。重点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,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。
四、医疗卫生
完善预防保健、医疗服务、卫生监督服务体系,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,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需求,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。引导基本医疗面向社区,发展专科医院,改造建设重点综合医院。继续推进农村卫生三项建设,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。到2005年,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,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。
五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
在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功能的同时,规划和建设哈尔滨会展中心、少年宫、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水平先进的标志性文化设施。完善各区、县(市)、乡镇级图书馆、文化馆和档案馆(室)的建设。加速建设覆盖全市的数字化、宽带、多功能有线广播电视网,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8%以上。继续实施"奥运争光计划纲要"和"全民健身计划纲要",加速培育体育市场,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,使市民体质和竞技体育运动成绩达到全国体育先进城市水平。举办全国第十届冬季运动会。
六、社区建设
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,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管理机制,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卫生、教育、文化、环境、治安建设。拓展社区服务领域,提高物业管理水平,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。以老年人、儿童、残疾人、贫困户、优抚对象为重点,搞好社会救济和福利服务。建设管理有序、服务完善、环境优美、治安良好、生活便利、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。
第二十一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
一、社会保障体系
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,基本建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、保障方式多层次、资金来源多渠道、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。通过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、增加财政投入和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等办法,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。建立严格管理和有效运营机制,确保基金增值。在城镇中全面实行养老、失业、医疗保险制度,逐步把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险纳入失业保险管理,加快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,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。扩大财产、人身、意外伤害、健康和农村寿险等保险覆盖面。到2005年,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%。
二、社会福利事业
建立政府主导、民办公助、法人管理的新体制,发展社会福利、社会救济、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,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。实行失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生活救济标准。鼓励社会互助,发展慈善事业,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。完善家庭与社会相结合养老体制,建设老年人活动场所,发展老龄事业。切实保障妇女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第二十二章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
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,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全面提高市民素质,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。
思想道德建设,深入持久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,营造热爱家乡、建设家乡的社会氛围,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。发扬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,提倡勤俭建国,反对奢侈浪费,形成全民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。大力倡导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,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,强化公民的诚信观念。破除封建迷信,崇尚科学文明,倡导科学、健康、文明的生活方式。